關于《太康縣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深刻汲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教訓,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停放、充電、報廢回收等各環節安全水平,從根本上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以及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縣政府牽頭草擬了《太康縣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二、制定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4〕19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24〕25號)、《周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周口市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周政辦〔2024〕24號)、《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24年 第6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建筑架空層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要求(試行)的通知》(消防函〔2024〕41號)等有關文件工作要求,結合全縣實際,制定《行動方案》。
三、主要任務
《行動方案》的主要目標任務為:2024年開展集中整治,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有效預防減少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2025年鞏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風險,嚴控增量風險,推進落實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建立完善長效機制。
《行動方案》明確了5大整治重點。
一是著力解決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問題。要做好 《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宣傳貫徹工作,引導生產企業合法合規經營、嚴格落實有關要求;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一車一池一充一碼”,在電動自行車車架、蓄電池、充電器明顯位置設置永久性耐高溫識別代碼標識;加強電動自行車整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強化對生產企業質量保證能力的檢查,嚴格落實防火、阻燃、防篡改等技術要求;強化生產環節質量管控,摸清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生產企業底數,嚴格審查生產資質;持續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銷售、認證、監管等單位的檢查力度,鼓勵企業研發推廣更加安全的新型蓄電池,從嚴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整車及配件行為,以及“換電”、維修等經營性服務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二是著力解決非法改裝屢禁不止問題。澄清電動自行車經營網點和維修店鋪底數,并經常性檢查,從嚴整治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擅自改裝原廠電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碼提速)、外設蓄電池托架、改造蓄電池槽盒、更換大容量蓄電池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電動自行車全面實行登記上牌管理,將車主信息、車架號、電池號、蓄電池識別代碼納入登記事項;加強路面執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提高識別取證能力,依法勸導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登記上牌上路行駛、逆行、超速等違法違規行為;落實即時配送企業安全責任,指導即時配送企業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強配送人員使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審查備案,強化安全培訓。
三是著力解決充電設施不足、違規停放充電問題。強化新建項目和新增停車場所用地的規劃管控,嚴格新建居住項目規劃審批管理,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納入項目配套設施,明確布局和配建比;推進充電設施建設,將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納入新建項目涉及審查和竣工驗收內容,鼓動社會力量和物業服務企業參與配合充電設施安裝運營單位建設;推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按照標準建設停放充電設施、提倡“滿電回家”;指導督促電力企業主動承建停放充電設施,減收、免收服務費,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充電服務價格標準,大幅降低充電服務費用;明確停放充電行為管理主體責任,壓緊壓實居民住宅小區管理服務單位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的管理主體責任,明確巡查檢查頻次要求;嚴查違規停放充電行為,指導鄉鎮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開展常態檢查、定期夜查,對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及時檢查勸阻、宣傳提示。
四是著力解決老舊蓄電池報廢回收問題。推動以舊換新,積極落實國家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統一部署,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及蓄電池以舊換新工作;完善老舊蓄電池報廢回收處理體系,抓好國家老舊蓄電池報廢標準宣貫工作,建立報廢淘汰機制,鼓勵用戶主動送檢,及時淘汰更換;結合實際制定可行的措施,推動生產、銷售企業以自建、合作、委托等方式提供老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研究建立專業化平臺,促進老舊蓄電池規范回收處理,發揮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規范條件企業作用,做好電動自行車用廢鋰離子電池處置利用。
五是著力解決溯源追責力度不夠問題。嚴格事故全鏈條溯源追責,加強電動自行車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應用,強化信息共享,提高事后溯源調查能力;建立電動自行車亡人事故責任倒查機制,有關部門將生產、銷售、改裝、停放、充電等各環節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及時移交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開展聯合執法,造成重大影響的依法追責;實施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市場監管、工信、公安部門對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的企業,違規回收、二次組裝加工蓄電池的企業,違規提供改裝服務及部件的企業按照規定進行曝光;消防部門對引發火災事故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品牌及型號按照規定進行曝光,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將嚴重違法企業單位和個人依法列入相關失信名單,實施信用懲戒。
四、保障措施
成立由縣領導牽頭、應急和消防部門為召集人的行動工作專班(太康縣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協調專項整治工作,成員由發改、工信、公安、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建、商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運輸、郵政、供電等單位組成。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縣消防救援大隊,各成員單位派員參加專班工作,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協調、調度、指揮,落實信息上報、定期會商、調度通報、工作督導等機制,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予以通報、約談,并將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