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太康縣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涉營商環境和涉企政策類規范性文件的通知》的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增強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相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扎實開展涉營商環境和涉企政策類規范性文件專項審查,著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助推我縣高質量發展。現決定對我縣現行有效的涉營商環境和涉企政策類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和廢止。
二、政策依據
根據太康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轉發的《關于轉發<周口市人大常委會開展涉營商環境和涉企政策規范性文件專項審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通知和中共太康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通知。
三、適用范圍
本次清理工作主要針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涉營商環境和涉企政策類規范性文件,包括稅收優惠、財政補貼、金融支持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這些文件可能以通知、意見、辦法等形式存在,凡與上級優化營商環境政策相悖或已不適應當前經濟發展需要的,均納入清理范圍。
四、主要內容
本次《通知》是對全縣現行有效的以太康縣人民政府或太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關于涉營商環境和涉企政策類規范性文件進行了集中清理。經研究決定,對《太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康縣供電區域內電力線路通道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太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聯合執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場監督長效機制的通知》《太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康縣支持企業加快資本市場融資獎勵辦法的通知》等25個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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