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對象: 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實行先處理后補助,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補助對象為承擔無害化處理任務的實施者。
二、補貼范圍: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的病死豬。不包括強制撲殺的生豬和哺乳仔豬(10千克以下)。
三、補貼標準:根據我縣實際,按照處理方式、病死畜禽大小等因素,確定2025年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標準。
四、申請程序:1.養殖場(戶)自行處理。每月鄉鎮防檢中心確認的上月《規模養殖場(小區)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情況統計表》報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2.集中處理。集中處理運營單位負責人對收集、核實和處理負總責。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定人員監督集中處理運輸單位做好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工作。每月將確認的上月《規模養殖場(小區)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情況統計表》報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同時按照“至為無害化”APP要求如實上傳相關信息。3.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審核匯總后報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五、申請材料:同時按照至為無害化APP上傳信息報送《太康縣規模養殖場(小區)養殖環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情況統計表》及病死豬等材料。
六、受理單位:太康縣農業農村局;咨詢電話:0394-6709098。
七、辦理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2日